

代理商政策
相关定义和解释
盈世信息
本政策所称“盈世信息”系指盈世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授权代理产品类别定义
代理商代理产品仅限于以下产品: Coremail 4.0电子邮件系统
代理商类型――Coremail授权代理商
1、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机构,包括系统集成商、安全服务商、软件销售公司等。
2、通过资质审核即可加入盈世信息代理体系,无需任何预付款和保证金。
渠道支持与管理政策
产品价格保护政策
1、产品价格调整保护:若盈世信息于合约期间内对代理产品进行价格下调,则盈世信息将对授权代理商的原进货价格进行差额补偿,该差额补偿仅限于价格调整生效日前30个日历日内授权代理商采购的软件产品。
2、产品价格补偿金额的发放:产品价格补偿金额经双方确认后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为货款计入应支付给授权代理商的账户中,授权代理商仅得将差额补偿金额用于购买盈世信息的产品和服务。
客户保护政策:为了维护代理商的利益,促进代理商之间的良性竞争,盈世信息实施代理商备案政策
1、同一区域内如果发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授权代理商就某一用户发生竞争的情况,盈世信息将以各方递交之准客户名单的时间顺序为依据进行处理;准客户名单经盈世信息审核后方可确认备案成功。
2、代理商在盈世信息备案客户的有效期为3个月,即:如果授权代理商在3个月内未与该客户产生明确的合作意向(如签合作意向书、合约等),而同时有其他代理商跟进同一客户,则该客户由其他代理商处理。
3、授权代理商递交的客户信息至少包括如下内容:客户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预计开始时间,特别包括能够证明项目合作的文件,如具有双方签字盖章的合作意向书等。
业务区域
1、盈世信息原则上不允许授权代理商跨区域销售。若授权代理商因业务需求需要在其授权区域内开展销售时,应提前备案。得到盈世信息的授权方可外区销售。
2、授权代理商的业务区域由《Coremail4.0产品代理协议》确认。
3、授权当代理商收到来自业务区域之外的客户申请时,应在两个工作日内转交盈世信息,盈世信息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决。
4、对未经盈世信息许可擅自跨区域销售的授权代理商,盈世信息将进行警告、降级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的处罚。
有效时间
本政策执行时间从2011年5月1日开始,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政策最终解释权归盈世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